“自从有了‘负面清单’,工作时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干活了。”近日,在亳州市谯城经开区安徽省华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充装区,充装工刘钦谈及“负面清单”带来的变化时,高兴地说。
刘钦所说的“负面清单”,指的是公司新制定的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共有17项内容,其中包括充装区安全生产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内容多,企业执行起来往往顾头不顾尾。”华博燃气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刘坤翔说,他向主管部门反映,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开展安全培训的效果不佳,希望获得帮助。
根据企业反映的情况,负责亳州市燃气供水等企业相关监管工作的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经过实地调研,指导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负面清单”。清单按照“一厂一清单”“一岗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制定,大到水火气电,小到炊事做饭,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在华博燃气公司,记者注意到充装区的负面清单有8条规定:并非自有不可充、超期未检不可充、瓶体变形不可充、未经检查不可充、未持证件不可充、充后未检不可出、溯源未检不可出、两小时巡查不能忘。
“负面清单不仅字数少了,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工作时感觉轻松不少。”刘钦告诉记者,上述8条规定基本覆盖了充装区安全生产的主要要求,比过去的制度规定更加简洁、易懂、好记。对照清单,公司员工只要守住这些安全“红线”,就能确保生产安全。
目前,亳州市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已在安徽省华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试点。“今年1月,城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指导我们制定了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从运行效果来看,大大减轻了员工负担,提高了生产效率。”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程天石说。
亳州市城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全生产“负面清单”有利于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提高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 武长鹏 本报通讯员 李鹏)